京東修訂“商品價格保護”服務規則 11月18日生效

11月15日消息,京東今日發布2022年《京東開放平臺“商品價格保護”服務規則》修訂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保障消費者、商家等權益,現修訂《京東開放平臺“商品價格保護”服務規則》。本次主要修訂原規則第一章第二款規則適用范圍、第三章第六款商家承諾提供“商品價格保護”服務的條件。本規則已于2022年11月11日進行公示,將于2022年11月18日生效。
《京東開放平臺“商品價格保護”服務規則》顯示,“商品價格保護”服務是指消費者在京東開放平臺購買帶有“7天價保”/“15天價保”/“30天價保”/“90天價保”服務標識的商品后,商家承諾在消費者下單后(僅限在線支付訂單)7天/15天/30天/90天內(從提交訂單時間開始計算168/360/720/2160小時內),若因商家調整同一商品價格,出現消費者購買后商品京東價發生降價情形,消費者可以在客戶端一鍵申請價格保護,由系統工具自動計算返還差價。
適用范圍為京東開放平臺SOP、FBP店鋪(京喜/LOC /眾籌/租賃/新通路/同城購/小時購除外)售賣的所有實物類目下的商品(拍賣/房產/整車/藥品/金銀類/虛擬商品除外),商家可以根據經營需要選擇適用“商品價格保護”服務。
“商品價格保護”計算方式:單品價保金額=消費者下單時基準價-申請價保時基準價-價保系統已經返還的金額;下單時基準價=下單時商品前臺京東價-下單時促銷金額(促銷金額包含所有促銷方式如直降、返現、返京券、滿減等);申請價保時基準價=申請價保時商品前臺京東價-申請價保時促銷金額(促銷金額包含所有促銷方式如直降、返現、返京券、滿減等);價保所產生的費用由商家承擔,如訂單產生價保,系統將會扣除相應的價保費用款項。
商家在履行“商品價格保護”服務期間,須履行京東平臺價保服務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協議及京東相關規則。此外,價保服務履行之后,系統會根據實際價保退款情況將對應收取商家的價保費用退還給商家。不以為消費者提供服務體驗保障為目的使用價保服務或不當使用等造成京東權益損失的,一經發現,京東有權立即停止商家的該項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