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新增《逛逛創作者管理規則》 12月7日生效

12月1日消息,淘寶網日前發布關于新增《逛逛創作者管理規則》的公示通知(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建立合理有序的內容市場環境,構建淘內優質的內容生態圈,淘寶平臺將新增《逛逛創作者管理規則》。此次規則變更于2022年11月30日進行公示通知,將于2022年12月7日正式生效。
公告顯示,主要變更內容:《逛逛創作者管理規則》源于逛逛社區公約,本次新增以規則形式明確逛逛創作者的管理要求與規范,對賬號信息、混淆行為等進行了調整。
《逛逛創作者管理規則》顯示,本規則適用于使用淘寶逛逛平臺【包括淘寶·光合平臺、手機淘寶-逛逛】的服務,發布逛逛圖文、視音頻等內容的會員(以下簡稱為創作者)。創作者發布的逛逛內容可能在淘寶平臺各站內渠道(包括創作者個人主頁、逛逛公域、有好貨、首猜、搜索等)及淘寶合作的第三方站點進行展示。
本規則是《淘寶平臺規則總則》、《天貓規則》、《飛豬規則》、《淘寶平臺交互風險信息管理規則》等規則的有效補充,本規則有特殊規定的,根據本規則執行,本規則未有規定的,從上述規則。
淘寶會員符合以下條件,即可入駐淘寶逛逛平臺成為創作者,開展內容創作及信息發布:賬號設置淘寶昵稱且狀態正常;成功綁定手機號;該賬戶及實際控制人的其他阿里平臺賬戶,無嚴重違規行為或嚴重違規風險。
逛逛平臺創作者出現以下任一情形的,將被清退出逛逛平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不再符合準入要求;嚴重違反本規則信息發布及行為規范的;淘寶賬戶已被凍結。
平臺鼓勵用戶發布以下內容,優質內容會得到更多推薦:鼓勵個人原創內容,嚴厲禁止搬運作品、盜用他人作品等行為,未經許可不得發布無版權作品(如新聞、游戲、電影、電視劇、綜藝節目、體育賽事、境外節目等);倡導積極正向的作品,鼓勵真人出鏡或講解,提倡記錄美好生活,表達真實的自己,避免虛假做作、賣慘博人眼球的行為;鼓勵人設統一、畫風清晰、完整度高和可看性強的作品,建議減少拼接網絡圖片、粗劣特效、無實質性內容、僅文字堆砌/滾動的作品,發布的優質內容有機會獲得更多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