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更新不當獲取使用信息規則解讀等規則 2月21日生效

2月14日消息,1688平臺今日發布不當獲取使用信息規則解讀等相關規則更新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了規范平臺經營秩序,保障用戶合法權益與購物體驗,營造良好經營環境,1688平臺將依據法律法規、協議及《個人信息保護法》相關規則,對《不當獲取使用信息規則解讀》和《交易爭議處理規則》進行更新。請各位1688商家仔細閱讀,認真踐行,與平臺共同打造合規、安全、可信的市場環境。此次規則變更于2023年2月14日進行公示通知,將于2023年2月21日正式生效。
公告顯示,變更后,阿里巴巴中文網尊重并依法保護會員及其他相關主體的數據權利,除會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協議對相關數據進行的合法獲取使用行為外,為維護阿里巴巴中文網的正常運行秩序、效率、用戶個人隱私及商家商業秘密,會員不得在未經阿里巴巴中文網或他人事先許可的情況下,進行如下任一行為:向第三方租借賬號;與第三方共享賬號;自行、授權或協助第三方對平臺商業信息或平臺系統進行地址掃描、網絡端口掃描、操作系統探測等掃描及/或探測;自行、授權或協助第三方以包括通過機器人、木馬、爬蟲等程序或設備監視、復制、傳播、展示、鏡像、上載、下載等方式擅自獲取使用平臺商業信息/他人信息;向第三方有償或無償出售平臺商業信息或他人信息;未經允許使用、對外披露、共享平臺商業信息或他人信息;其他不當方式。
平臺將根據系統識別、媒體報道、投訴及舉報等多維度對違規店鋪進行判定,判定為“會員未經允許使用、對外披露、共享平臺商業信息或他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會員未經允許利用買家信息在其他平臺或店鋪下單;買家在1688下單后,收到非買家下單的平臺或店鋪的物流短信、售后電話;買家在1688下單后,運單信息顯示來自非買家下單店鋪或非買家下單平臺;買家在1688下單后,收到的包裹中或物流面單上存在非買家下單店鋪或非買家下單平臺的信息;在評價相關頁面,未經允許展示買家的姓名、電話、地址等訂單相關信息或者個人信息;會員未經允許向非買家本人披露買家訂單信息或者個人信息;其他經1688平臺審慎評估后認定的情形。
如賣家未經允許利用買家信息在1688平臺其他店鋪或者其他平臺進行下單,買家有權選擇拒收或申請退貨退款,因拒收或者退貨產生的相關費用(如運費、倉儲費、包裝費等)由賣家負責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