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國際站修訂《保健食品(膳食補充劑)資質準入、管控規則》

11月9日消息,阿里國際站日前發布《保健食品(膳食補充劑)資質準入、管控規則》變更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阿里國際站在《保健食品(膳食補充劑)資質準入、管控規則》中,對商品資質要求新增認可資質——GMP證書。
公告顯示,變更后,商品資質要求:商品成分分析證書(COA)(需要提交一年內的COA)或商家的GMP證書。
《保健食品(膳食補充劑)資質準入、管控規則》顯示,保健食品,是指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膳食補充劑,是指一種旨在補充膳食的食品,它可能包含有一種或多種如下膳食成分:維生素、礦物質、草本(草藥)或其他植物、氨基酸、一種用以增加每日總攝入量來補充膳食的食物成分,或以上成分的一種濃縮品、代謝物、成分、提取物或組合產品等;其形式包括片劑、膠囊、軟膠囊、凝膠膠囊、粉末和液體等。
資質準入要求方面,商家發布商品前,需要提交行業準入資質。如果相關商品銷往美國市場,則還需滿足國別限售美國資質要求,國別限售資質要求會隨著全球不同國家監管政策更新。
發品規范方面,商品標題:產品主要成份真實清晰;不得聲稱商品有“治愈、緩解、治療或預防人類疾病”等藥用或者治療功效。主圖發布規范:必須清晰可辨;必須清晰顯示整個商品標簽(所有面),包括適用功效成分及含量表(supplement facts)、原料(ingredients)、使用說明;必須包含商品名稱;如涉及品牌,必須包含品牌所有者或制造商的名稱和聯系信息;必須是商品或其包裝的實物圖片,不接受電腦生成的圖片或模型。
管控范圍及處罰標準方面,保健食品、膳食補充劑不得包含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目的國禁止使用的成分;保健食品、膳食補充劑不得在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警告信中被認定為摻入次級品(如不安全或缺少安全證據)或貼錯商標(如標簽包含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或被目的國認定不安全或缺少安全證據等情形;保健食品、膳食補充劑必須可以安全使用,不得是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目的國認定存在致傷或致病等不合理風險的商品;保健食品、膳食補充劑不能涉及虛假宣傳,處罰標準為A級違規,6分/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