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商業合作營銷內容需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臺發布

5月25日消息,微信團隊24日發布公告稱,根據《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眾號運營者在發布營銷內容時,應依法標識廣告內容,確保營銷內容合規。在平臺4月25日發布《關于微信公眾號營銷內容合規規范的通知》后,平臺通過用戶舉報仍發現生態中營銷內容疑似存在未進行廣告內容標識、誘導營銷、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問題。
公告指出,為進一步提升合規能力,保障用戶的閱讀和使用體驗,幫助運營者更好地實現營銷內容的合規,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公眾號運營者與第三方商業合作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如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商業合作營銷內容,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應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臺進行發布。若未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臺發布,平臺將按照運營規范等規則對相關內容和帳號進行限制。
微信團隊表示,如有上述商業合作需求,運營者、品牌方需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入駐騰訊官方廣告平臺成為流量主或廣告主,合規開展運營。平臺將持續升級合規能力,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臺為運營者提供更多流量變現機會和權益。
(圖源微信公眾平臺截圖)
據悉,騰訊官方廣告平臺指的是“騰訊廣告互選平臺”,其為騰訊官方助力品牌方和創作者實現雙向互選、自由達成內容合作的交易平臺。在此之前抖音、小紅書、B站等均已完成營銷內容在官方平臺的統一管理。
公眾號互選廣告(以下簡稱互選廣告),是廣告主和流量主雙向互選、自由達成內容合作的交易模式,廣告創意呈現在公眾號文章內容中。公眾號互選廣告支持原創定制、供稿直發、種草合集等多種合作模式,以及推廣公眾號、品牌活動、小游戲和銷售線索等多種營銷目標。
(圖源微信公眾平臺截圖)
帳號運營者通過廣告主功能可向不同性別、年齡、地區的微信用戶精準推廣自己的服務,獲得潛在用戶。微信認證的公眾號可申請開通投放服務,成為廣告主。通俗地理解就是廣告主是在微信公眾號平臺上,通過微信平臺,讓微信公眾號對自己的產品進行推廣,通過一定的算法模式計算酬勞給幫助推廣的公眾號運營者,是投放廣告的人。
公眾帳號運營者自愿將公眾號內指定位置分享給廣告主作廣告展示,按月獲得廣告收入。(需要粉絲人數超過5千)的微信公眾帳號均可提供廣告展示服務,成為流量主。簡單地理解就是流量主是把自己的公眾號提供給其他的公眾號廣告商進行廣告投放,從而得到公眾號的粉絲、流量變現。
而微信公眾平臺里的返傭商品廣告,是按照成交付費的互聯網廣告變現服務。流量主可在編輯圖文消息時通過返傭商品選品頁挑選并在文章內嵌入合適的返傭商品。用戶在閱讀推文時
點擊商品卡片直達小程序一鍵下單購買,帶來實際成交后流量主可獲得因商品成交帶來的銷售分成。
(圖源微信公眾號返傭商品廣告流量主合作指引截圖)
